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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英语五十年

更新时间:2024-03-19 13:24:10

  作者简介周珏良,安徽东至人,1916年生。1935年毕业于天津南开中学, 194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1948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英语系研究院获硕士学位。1946一1947年任北京清华大学外国语言文学系专任讲师,1950年至今任北京外国语学院英语系教授,其间于1975一1980年兼外交部翻译室副主任。解放后参加过多次国内国外重要会议翻译工作及《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周恩来选集》上卷、《毛泽东诗词》英译本定稿工作,并研究翻译英学作品。现任中国比较文学会常务理事、中国译协理事、全国外国文学会理事、全国美国文学会理事、中国作家协会会员等。 我学习外语(主要是英语)和从事外语工作一晃五十多年了,其中经验教训不少,回想起来也不无值得一谈之处。我这个人学语言天不高,外语也不是很小时候就学起的,但到了今天总算学会了一门外语棗英语,所以我对学外语要有天才和必须从几岁学起的说法始终持怀疑态度。

  文章开始学英语时我已经十三四岁,在那以前一直在家塾里读四书五经古文唐诗。当时因为要考中学才开始学英语和算学,请了补习先生在家里读,用的课本是周越然的《模范英语读本》。读了一牛多后考入天津广东中学初中二年级,读的一本语法,已不记得名字,还有一本简写本的《鲁滨逊漂流记》。过了一学期,转学到南开中学,读的是学校自选课本,里面都是些小故事,我不甚感兴趣,学得糊里糊涂,没有多少收获。下年到了初中三年级,遇上一位老师,名叫刘伯高,才真正学到一点东西,所以多年来我一直怀念感激他。刘先生的教学法可以概括为两句话,一是少而精,一是反复实践。当时他抓的重点是语法,而语法之中又只抓了两项,一个是动词(包括分词和动名词),一个是关系代名词和关系副词即who,that,which, where,when等。他也并不多讲,只把动词的形态变化列出一个表来发给学生,关系代名词关系副词也列一个表,各举几个例子,也发给学生,在堂上就是翻来复去做练习,不厌其烦,经过一年我们这些学生大多能把动词变化的形式掌握得很熟练,再也不会在第三人称单数现在式的动词后面不加一个s或者把take的过去式搞成taked了。甚至比较复杂的如同have been doing也能在形式上掌握,固然在意义上还不很清楚。在处理复合句子上也知道who和whom的区别了,这些事看来很小,但是在非英语环境中学英语,在初中就能把它们搞清楚对打好基础是十分有意义的。

  从中学里的另一位老师李尧林先生处我受益就更大。李先生是巴金先生的哥哥,燕京大学毕业生,我在高中一二年级都跟他学英文,除了必修的英文课外还有一门“英文选读”。李先生教会了我们简式的国际音标,鼓励我们用以英语解释英语的字典(我当时用的是《牛津袖珍字典》),同时给了我们许多泛读的材料。记得有商务印书馆出的一套简写本读物,包括莎土比亚故事,丁尼生、朗费罗作品故事等,还有一本德国家施托姆(Theodor Storm, 1817一1888)的《茵梦湖》给我的印象最深。这大概是因为别的几本都是小册子,只有个故事梗概,而这本书一来故事的浪漫气息正合十几岁的孩子口味,二来虽是译文还有些文采,其中吉卜赛女郎歌老师在班上读得津津有昧,还把一种译文读绘我们听(好象是郭沫若的),真有点闻所未闻了。李先生的教学法也活泼多样,很能引起学生的兴趣。例如他在上课文之前常常读一个小,要我们默写下来,然后口述几个问题,由我们写出答案交上去,由他评阅,他还在班上组织朗诵,曾用过王尔德的少奶奶的扇子》(Lady Windermere's Fan),由学生分担中角色,寓学习于欣赏之中,效果很好。但我所受的这位老师的好处还不止此。他为人温文尔雅,平易近人,只身一人住在学校教师宿舍,我常到他屋子里去,他书架子上放了许多英文的和中文翻译的书,经常谈起里面的内容,引起了我的兴趣,我也就开始看一些英文翻译的欧洲名著,如莫泊桑短篇等。他也常介绍一些和学习语言有关的参考书,如牛津版Vallins著的ABC of English Usage 就是他要我学会使用的。在高中时还有一位史丽源先生,也是燕京大学的毕业生,听说是专学法文的,但英文很好。是他把当时燕京给一年级学生用的填字改错教材给我们用,对引起我们学生对英语的结构和用法的注意,特别是前置词的用法,起了很大作用。我还特地买了一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英语前置词用法词典,经过了半个多世纪,历尽沧桑,这本书居然还在,可算是一件个人纪念品了。

  中学时的课堂教学给我的英文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从另外的途径我也学到不少东西,有的甚至是课堂里学不到的。在我十七八岁时我父亲认为英文要学好还得跟外国人学,就给我找了一个英国老太太课外补习。这位老太太的丈夫在当时中国的盐务总署工作,本人不学无术,大约是个中学毕业生,纯粹是家庭妇女,本来也不教书,经人介绍才特地收了我这个学生,但她普普通通,到还没有传教士之类的那种悲天悯人的俗气,而且讲话是一口纯正的英国音。和她见面之后,她要我自己选教材。我当时觉得中学里的教材程度太浅,想读深一点的东西,恰巧家中有一本牛津版“世界名著丛书”里的《英国选》,我以为这大约和中国的唐宋八大家文选差不多,就选来用了,那知道一开始就碰了壁。那本书的头一篇是培根的《论真理》,开始是这样的“What is truth?Said jesting Pilate;and would not stay for an answer. ”,这句话里的"jesting Pitale" 因为有一条注,还可以懂,但“would not stay for an answer”我就无法懂了,那位老太太也说不出个名堂来,这本书当然无法用下去。后来她听朋友说可能美国书要容易一点,就给我找了一本欧文(Washington Irving)的《见闻札记》(The Sketch Book),总算生吞活剥地读了下来。过了一年因为我已是高中三年级学生,功课比较重,也就不再去了。和她学了一年,唯一的好处就是敢张嘴说英文,见了洋人不怵头,发音上也有所改进。还有一件偶然的事。大约是在1934年,我的堂兄周煦良从英国留学回来到天津我家里小住,知道我在学英文,就叫我把作文拿给他看,用了两个晚上给我当面一边改一边讲解了好几篇,触及到的有语言问题也有思想逻辑的问题,使我颇有顿开茅塞之感,从此对以英文写文章发生了兴趣。还有一件事对我阅读能力的提高甚至比英语课本身还起了更大的作用。和许多水平较高的中学一样,当时南开中学使用的许多教科书是英文的。我们在初中三年级读的几何课本就是英文的,然后高中的数学、化学、物理等课本都用的英文教科书,特别是高中一年级读了美国海斯和慕思(Hayes and Moon)著的现代史,对扩大词汇、提高阅读能力大有好处。当时的数学习题和物理化学的试验报告都用英文,考试答卷不要求但也可以用英文答。我当时对英文已很有兴趣,所以在这些科目试答卷都用英文。这么一来,英文就成了吸收知识和表达思想的工具,有一种“真枪实弹”的感觉,也可以说是初步“过关”了吧。

  除了学校,我还利用了别的机会来学习。当时天津有一家英文报纸,叫“华北明星报”(North China Star)。有一学期,上面说的李尧林先生在班上举行朗读比赛会,我得了第一名,他给我订了一个月的这家报纸做奖品。我看看上面的一些新闻也很能懂,并对上面的一些商品广告发生兴趣,学到不少词汇。后来自己就长期订阅了一份,慢慢地也就习惯读英文时事报刊了。天津有两三家卖外文书、主要是英文书的书店,我在高中二三年级的时候常去翻书。这些书店都是开架的。书籍之外还有许多种杂志,因为去的人很少,所以在那里翻看也没有人来管。原版的外国书价钱很贵,所以我买书时不多,只买过《世界文库》版的《金库诗选》(The Golden Treasury),英译本《共产党宣言》和《怒吼罢中国》,这些书都是一两块钱一本的。还买过几本杂志,如苏联出的《国际文学》(International Literature)英文版和美国的《新群众》(The New Masses)等等,那就更便宜一些了。去这些书店,还有一个好处,可以和里面的店员讲英语,那些店员大多是白俄,英语并不甚高明,我也不怕讲错了,因而可以大胆他讲。除了原版的英文书以外,当时我国的一些出版商也出版过一些英文书籍,如北新书局的英汉对照本选(梁遇春选),诗选和选,商务印书馆或中华书局出版的一套选,这些书我当时都有,不时浏览,既引起我对文学的兴趣也提高了英语水平。大约在1934或1935年开明书店出了一套由林语堂编英国著名语音学家琼斯(Daniel Jones)发音的英语发音练习唱片,我父亲买了一套。我在以前虽学过简式国际音标,但没有较系统的发音理论知识。这套唱片附有说明书,简明地阐述了发音原理,读后我初步得到了对英语发音的理性知识。有了这知识再去听唱片并跟着练习又改进了我的英语发音。三十年代上半期我读高中时,开明书店出版了林语堂编的一套英语课本,又出了他的《开明英语法》,我各买了一部。这部语法讲法新颖,举例生动,读起来非常有趣,特别是有一章叫“Fact and Fancy”,专门讲虚拟语气和情态助动词的用法。这两项是英语里很不好掌握的,特别是概念不易搞清楚。林语堂的办法正是从概念着手,先把这个弄清楚了再谈语法上的表达形式。加之他语言清楚,举例既恰当又有趣,读后有豁然开朗的感觉。他这本书和后来读的Otto Jespersen的Essentials of English Grammar 是我青年时受益最多的两本语法书。要对英语有比较扎实的掌握,对“用法”(usage)也是要下一番工夫才成。前面说过,我中学的老师李尧林先生曾介绍我看Vallins著的ABC of English Usage,同时我还有一本更大的书,就是Fowler著的、牛津大学版的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前一本书篇幅小,词条简明,我曾把整本翻阅一遍,需要用时又把有关词条仔细读过。后一种是一本大书,无法全读,而且内容文字都比较难,在中学时我常常读不太懂,但当时颇有股傻气,不肯放手,不懂再读,这么翻着翻着,从高中到大学,慢慢也就读懂、会用,收获不浅了。上述这类书在当前好象不大时髦,甚至会有人认为颇有“学究气”,我的看法则是,在中国的环境里,如想把英文真正搞好,特别是写的方面,在这类书上下一番工夫是不会白费的。

  我于1935年考入清华大学,在外国语言文学系,主要是读文学,在大学时期(后两年在昆明西南联合大学)英语的提高主要靠的是读文学书和有关文学和文化的书。虽然大学一二年级都有“大学英语”课,每周还有作文,但是我们这批学生的程度早已超过了这些课的要求,所以应付应付就过去了,主要精力都放在读书上。我在西南联大还学过一门笔译课,当时老师是叶公超先生,学期之未他要求每个学生选一篇较长的文章译成英文,我选的是沙汀写贺龙将军的一个速写,记得里面有“一杯水主义”和“小鬼”两个词我不懂得,后来问了同学查良铮(即诗人穆旦)才知道是什么意思。他那时已接触了一些解放区的进步文学,我则一无所知。

  在大学时代对我写英文文章有突出影响的有两件事。一是遇上两位改文章的好老师,英国的燕卜荪先生和我国的叶公超先生。前一位是诗人、批评家,他的诗风深受英国十六世纪“玄学派”的影响,则“瘦硬通神”,以思路缜密,文字简洁精练著称。他改文章首先注重逻辑思维,找出毛病就给你一两句一针见血的评语,造成极深的印象,下回再写文章自然就会注意了。其次他最不喜欢可有可无的形容词等等浮词,文章里碰上了准给你划了去,还要加评语,说明理由。跟他学了一年我明白了写文章首先要把思路搞清楚,不可能作者思想模糊或混乱而能使读者弄明白所讲问题,也知道了要避免陆机《文》里所说的“文不逮意”。叶公超先生自己能写漂亮的英文文章,所以给学生改文章常常指点如何写文章就能漂亮一些。记得那时我在大学四年级,他住在离西南联大校舍不远一家当地名人(可能是李根源)坟园里的几间相当宽阔的屋子里。过几个星期他就叫我们这班学生去他那里一个个地当面改作文,边讲边改。所选的地点也很有意思。坟园里只有一个大坟,很讲究,四面有白石栏杆,师生都坐在栏杆上拿那里当露天课堂。大家沐浴在昆明的迷人阳光中听老师的精辟见解,真是一种享受了。他改文章不但改字句,而且对通篇也有评语,记得我当时读了兰姆(Charles Lamb)的集后写了一篇文章,仿效了一些文字上小巧的地方。他看了后说能在文字上下这种工夫还是好的,但要知道这不是大方家数,不能把精力全放在这方面,否则文章不能写得真好。这种评语真是使人受用不尽的。可惜这门课没有学完一年,因为中间叶先生为处理家务事回到当时沦陷的上海,被日本宪兵抓去,很吃了些苦头,放出来后就改入仕途,没有再回学梭,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了。因为自己得益于老师改文章,所以至今我无论教什么课都要求学生写文章自己改,并且要加批语。当然这也可以说是“苦差”。但对学生非常有好处,而且有时看到青年人写出好文章来,对教师说也不失为一种乐趣的。 我在昆明读书时学写英文文章受益很大的另一件事是阅读了一些文学评论的书籍。学写文章,特别是用外语写文章,总要有个范本。当时燕卜荪先生有Edmand Wilson的Axele's Castle和T. S. Eliot的The Sacred Wood两本书,我借来读了,前一本书讲现代派文学,主要是诗,后一本是蔼略特的批评文集,几篇脸炙人口的文章如“传统与个人才能”,“论玄学诗人”等等都在里面。我当时读了这些文章真有进入了新天地的感觉。同时这两本书的文章风格也吸引着我,它们好似作者手中随心如意的工具,把细致曲折的思想表达得那样清楚,那样毫不费力,读起来好象直接接触到了作者的思想,几乎不感到还有个作为媒介物的语言。我感到写文章就是要这样写,于是读书时不但努力掌握内容同时也注意它的文章,久之也就摸索出一些道理来。那时清华大学有些书运到昆明,其中有一套英国出的“荷加斯讲座”(Hogarth Lectures),其中有Herbert Read的Phases of English Poetry,Edwin Muir的The Structure of the Novel等等,每本篇幅不长,内容文字都有可学的,我也看了不少本,很受益处。

  我从大学毕业到现在已经四十多年了,但对英文还在不断学习之中,读书,看报,听演讲,听广播往往都有收获,看来学语言这件事也是活到老,学到老的。